这是台湾史学家武之璋的最新言论。
武之璋说:他们理论的错谬之处就在于一个“功成不居”,他们完全背离了儒家的“道统”思想,成了不折不扣的老子主张宣扬者,他认为王立群、司马迁应该谴责帝王的有功不奖、有罪不罚,而不是表扬范蠡这类功成身退之人。
只能说武之璋敢讲,在我看来,作为史学家,他至少犯了四个关键错误。

错误一:误解司马迁的伟大之处
武之璋认为司马迁不批评帝王、把罪责推给功臣的态度是完全错误的,这是对司马迁的极大误解。司马迁写《史记》,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敢于突破官方叙事束缚、直抒胸臆的史学家。
他不迎合帝王意志,而是以独立视角记录历史、评判人物,这正是他的伟大所在。
在《史记》中,司马迁对帝王的批判是开先河的。他在《秦始皇本纪》中揭露秦始皇的暴政,在《高祖本纪》中也不避讳刘邦的市井无赖习气。
对于功臣,他既肯定他们的功绩,也客观分析其命运背后的复杂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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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韩信为例,司马迁既写他“连百万之军,战必胜,攻必取”的军事才能,也记录他因功高震主、不懂收敛而招致杀身之祸的过程,并非一味将罪责推给功臣。
他赞美范蠡,是欣赏其在功成名就后懂得审时度势、保全自身的智慧,这本事就是对帝王专横跋扈的批评。

错误二:混淆儒法思想边界
武之璋强调一个国家应该奖功罚过,却又贬斥法家,认为法家完全继承了老子“薄情寡恩”的苛刻思想——这显然混淆了儒法思想的边界。
事实上,奖功罚过正是法家极力倡导的核心主张之一。秦国自商鞅变法起,以军功爵制为核心,奖励军功、严惩私斗,极大地激发了士兵的战斗力和百姓的生产积极性,最终促进秦国走向强大,统一六国。
儒家不像法家那样奖功罚过,只是更强调以德治国、礼义教化。但在治理国家的实践中,儒法往往相互融合。汉武帝以来所谓的“外儒内法”,正是对法家思想的历史肯定。
朱熹甚至说“漢家始終治天下全是得此術,至武帝盡發出來”——他认为整个汉代始终都是黄老之术,汉武帝“独尊”只是旗号,实则是“外饰儒术内用黄老”,把黄老之术用到极致——他指的是老子的所谓诡诈权谋之术。
南怀瑾先生则说汉武帝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帝王代表。
而武之璋一边推崇奖功罚过,一边贬斥法家,无疑是自相矛盾。

错误三:对“君子大丈夫”的狭隘定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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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之璋认为范蠡出走是应该被谴责的,而文种直谏而死才算君子大丈夫,这是对“君子大丈夫”的狭隘见解。
在武之璋看来,似乎君子之道,就应该“死谏”,像文种那样鞠躬尽瘁,才值得敬佩;但范蠡那种自己怯懦,还劝说文种一起逃避的,才是应该谴责的。
但在司马迁看来,范蠡在看清勾践“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乐”的本性后,选择急流勇退,保全自身,不仅不是怯懦,反而是明智选择。
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,懂得审时度势、明哲保身,同样是一种智慧。如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为“清誉”而宁愿丧命,未必是大义现。司马迁赞美范蠡,正是看到了他这种超越世俗的智慧和通透的人生态度。

错误四:曲解“功成不居”的内涵
武之璋将“功成不居”等同于功成而隐退,这是对老子思想的严重曲解。老子所说的“功成不居”,并非指立了大功就隐退,而是指不居功自傲、不炫耀功绩,以平常心对待自己的成就。
老子还有一种表述叫“功成身退”,此“身”也非“身体”,而是特指“切身利益”,比如“退其身”“外其身”,“及吾无身,有何患”,此处的“身”都是自身利益,而非生命之身。
范蠡在帮助勾践灭吴后选择隐退,固然有明哲保身的考虑,但他在齐国经商时,同样凭借自己的智慧积累了巨额财富,后来又散尽家财,重新创业,这正是“范式”“功成不居”的体现——他没有因为自己的功绩而停滞不前,也没有将财富和地位视为人生的终点。
其实,老子所说的“功成不居”,还不是范蠡式的功成不居。老子是说“有功而不以功自居”,是“有功而不以为功”,重在“不居”上,是在成就面前保持清醒和冷静,因为“功过”相随,居于功,则功劳反而成为罪过。

老子的功成不居,不涉及“隐退”问题。不拘于功只是“有功德而不自以为功德”,它跟“上德不德”是一样的表达,这并不意味着“道”或者为道的圣人办成事就隐退了,那是不可能的,因为大道恒在,圣人亦如是。
武之璋的这番言论,看似是对历史观的深刻反思,实则是对历史人物和思想的误解。我们在看待历史和历史人物时,应该秉持客观、全面的态度,深入理解其背后的复杂因素,而非简单地贴标签、下结论。
司马迁的《史记》之所以成为千古绝唱,正在于其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对历史的客观记录;而老子的思想长春股票配资,更非武之璋所理解的那般愚昧、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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